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新华区清真寺街149号1-502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335010915,335031410),建筑面积58.27平方米。起拍价:420000元,保证金:42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翠街39号博雅盛世小区(东区)D-6住宅楼01单元0801不动产,建筑面积为133.19平方米。起拍价:105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3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青翠街39号博雅盛世小区(东区)D-6住宅楼01单元1501不动产。建筑面积为133.19平方米。起拍价:105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3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冯洪庆、李永安、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86号联邦东方明珠1-365号的租赁人、抵押权人及其他各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执行人冯洪庆、李永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冯洪庆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86号联邦东方明珠1-365号不动产的价值进行网络询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02执恢435号执行裁定书、(2020)冀0102执恢4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冯洪庆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86号联邦东方明珠1-365号不动产】、网络询价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评估拍卖组(法官马明,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东座9楼。)进行网络询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9楼评估拍卖组领取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报告异议期为自收到网络询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新江(曾用名张希亭):
本院受理原告王艾民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427民初47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公告
高欣: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758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科技中心12楼1206、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孙永刚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6453,特此声明。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