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11日、12日,该分局抚宁镇派出所迅速处警、及时救援,接连救助两名轻生人员。
12月11日傍晚,抚宁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子的电话,称其要跳河自杀。该女子声音颤抖,带着哭腔,接警员一边安抚女子,一边询问女子所在位置和个人信息,但女子只说其在洋河边,对于自身信息则闭口不答。当接警员继续询问时,女子将电话挂断。
情况紧急,接警员立即联系抚宁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带上救生衣等救援设施前往现场。因河岸较长,为尽快找到轻生女子,民警们分头行动,迅速沿河寻找,生怕错过救助女子的最佳时机。
很快,民警找到轻生女子,但此时该女子正向河中走去。民警没有丝毫犹豫,一个箭步冲入冰凉刺骨的河中,将女子拉回岸边。
随后,民警将女子带回所里取暖,并耐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民警的开导,使女子放弃轻生念头,主动说出家属联系方式。
不久后,女子家属赶到派出所,民警讲述了事情经过,家属听后连忙向民警道谢。民警提醒女子家属平时要多关注其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及时帮她排解不良情绪和压力。同时,民警告诉该女子如再有问题无法解决,可找警察寻求帮助,千万不能轻生。
12月12日清晨,抚宁镇派出所接到一名热心群众打来的电话,称某小区一孩子向人求助,说其母亲在小区顶楼欲跳楼轻生。
接到求助后,民警第一时间驱车赶往事发小区,并在途中联系了消防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民警从孩子口中得知,其母亲名叫吴某,独自一人抚养他,平时生活压力大,当天因为一些琐事想不开,跑到顶楼想要自杀。
了解情况后,民警与消防员协商先一同上楼劝说吴某。上楼后,民警发现吴某正跨坐在窗户上,一半身子已探出窗外,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危险。
吴某见到警察后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大声呼喊着不让靠近,民警只能站在远处倾听吴某哭诉着近期的不如意。在沟通中,民警声称随身携带的数码鹰能记录吴某的问题,并逐渐向她靠近。趁吴某不注意,民警一个跨步冲向前,快速将其从窗户上拽下来,吴某成功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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