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非法开采河砂1万余吨

五被告人获刑并承担治理费用35万余元

河北法制报讯 (杨玉彪)12月5日,由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对非法采砂造成的治理费用35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是霸州市检察院在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办理的破坏矿产资源类型案件中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2年6月,被告人齐某、张某甲、张某乙经预谋,指使马某(另案处理)与被告人刘某甲签订出租协议,后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雇用多人在该处开采河砂,并由被告人刘某乙购买并组织车辆运输河砂,至2022年7月累计开采河砂1万余吨,价值30余万元。

霸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齐某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破坏国家矿产资源,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且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依法承担治理费用等民事侵权责任,故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五被告人承担治理费用35万余元。霸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均认罪服法,并缴纳了全部治理费用。

此案的成功办理体现出霸州市检察院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中,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做好实地调查,加强与审判机关及行政机关的衔接,做到打击刑事犯罪及时准确、生态修复精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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