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高茹 穆晶玉)“你现在有孩子的联系方式了,要经常联系,但别影响孩子学习……”日前,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被执行人霍某如愿见到女儿,并当场支付抚养费。
2013年12月底,索女士与霍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索女士生活,霍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一年一付。但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抚养费共计12000元,霍某却一直未给付。索女士多次索要无果后,今年7月向鹿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鹿泉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发现霍某电话号码、工作、住址全部更换。为尽快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通过调查走访霍某曾经的工作单位,最终找到他的联系方式。
霍某被传唤到庭后,执行干警一边耐心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一边从血脉亲情对其进行教育感化。经耐心沟通劝慰,霍某表示,“我现在就可以履行抚养费,但好长时间没见孩子了……”
随即,执行干警将霍某想见孩子的诉求转达给索女士,并反复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展思想工作,促使霍某与女儿在法院“相聚”,让父爱不再“缺席”。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今年11月,经执行干警主持,此案双方当事人就后续抚养费的支付和探望女儿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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