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沽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沽源县辖区部分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现将抓拍路段及抓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抓拍违法行为:超速。以下路段区间限速70公里/小时。抓拍地点为:
1.302省道21公里730米到1公里750米路段。
2.302省道1公里750米路到21公里730米路段。
二、新建设备违法抓拍。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行、压线。抓拍地点为:
1.二道渠乡十字路口(东北侧)
2.闪电河乡丁字路口(东南侧)
3.302省道后湾子路口(人民北街与302省道交叉口)。
三、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手持接打电话。抓拍地点:
1.302省道后湾子路口(人民北街与302省道交叉口)。
2.302省道21公里730米。
3.302省道1公里750米。
以上抓拍设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后正式启用。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沽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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