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大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嘉华盛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2民初7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王月武:
本院受理原告杨印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26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桥东区义堂路8号国瑞园B5-2-23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230065291),建筑面积136.63平方米。起拍价:113365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朱法官,电话0311-66758113,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仓顺路11号润德天悦城(云锦园)B-地下车库(一)(二)1856号不动产(备案合同编号: 2020081911171047341)。建筑面积为26.27平方米。起拍价118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3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高邑县宏基陶瓷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高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河北华辰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曹振龙、杨力士、郝晓波: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吴付旺与被执行人河北华辰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吴付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并提出追加曹振龙、杨力士、郝晓波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进行答辩、举证,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权利。同时在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来本院到庭调查,上述人员逾期到庭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作出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