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苏雅如)12月26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和张家口市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与友好合作交流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该《备忘录》的签署,是进一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深化执行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细化机制措施,拓展京冀法院执行联动的广度和深度,打造执行协作“京冀样板”,创造更多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张家口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融入三地司法协作,不断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动能,最大限度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实现了办案“同城效应”。今后,张家口法院将不断增加与北京法院的研讨交流频次,搭建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以更高质量执行、更高水平协作,共同为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无缝隙衔接服务”的目标注入执行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