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付竞轩)日前,兴隆县司法局组织兴隆普法讲师团律师在兴隆县第二小学举行普法进校园活动,以法治护航青少年成长。
活动中,普法人员以师生感兴趣的社会热点话题为切入点,结合具体案例,为广大师生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责任、学校责任等相关规定,向同学们阐释在校园暴力侵权案件中,学校、监护人和学生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学生在校要遵守纪律,不做校园欺凌者,在遭遇欺凌时及时报告老师,不做欺凌的“旁观者”,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此次普法宣讲,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加深了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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