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为栋)近日,邯郸市公安局太行公安分局在“赵都猎鹰”行动中,查处一起扰乱企业秩序案件,治安行政拘留1人。
12月22日, 太行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驾驶个人轿车将某铸管企业厂区三号门岗堵塞,不听从保卫人员劝阻,致使正常进出厂区的生产物料运输车辆受阻长达一个半小时,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迅速将违法行为人李某带离现场,并清理堵塞车辆恢复交通秩序。经讯问,李某因施工与另一家企业产生纠纷。酒后为发泄情绪,无故将上述企业厂区三号门岗堵塞。经民警教育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目前,太行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处以五日治安拘留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