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于华维、周莹:

(2019)冀02执6018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申请执行唐山市达鑫瓷业有限公司、于华维、周莹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于2019年5月9日作出(2019)冀02执601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于华维、周莹名下坐落于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任各庄镇孙家庄村南的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于2022年4月20日作出(2019)冀02执601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继续查封上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本院以(2019)冀02执异740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刘金生为该案申请执行人。2020年4月13日该案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案号(2020)冀02执恢975号。恢复执行过程中,以(2020)冀02执恢975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于华维、周莹名下位于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任各庄镇孙家庄村南的唐山房权证开发区(高)字第301011889号、301011890号房产及冀唐国用(2007)第5441号、冀唐国用(2010)第392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以(2020)冀02执恢97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查封冀唐国用(2007)第5441号、冀唐国用(2010)第3926号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以(2020)冀02执恢97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冀唐国用(2007)第5441号、冀唐国用(2010)第3926号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冀唐国用(2007)第5441号土地上增建的门卫房、车库、二层玻璃阳光房、实验楼顶层阳光房;冀唐国用(2010)第3926号土地上加盖的多维钢结构、地基、短墙;350KW变压器一个(北院)、200KW的变压器一个(南院)。

经本院委托,唐山中颐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后,出具了唐中颐达法评报字【2023】第218号资产评估报告。

现向于华维、周莹公告送达(2019)冀02执6018号之一、之二执行裁定书、(2019)冀02执异740号执行裁定书、(2020)冀02执恢975号、之二、之三执行裁定书、唐中颐达法评报字【2023】第218号资产评估报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长安区丰收路188号奥北公元小区8号住宅楼116商业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20)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74100号),建筑面积234.93平方米。起拍价:2630000元,保证金:263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居然之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陈国芳:

本院受理原告刘森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02民初6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杨梓:

本院受理原告周江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2民初6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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