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文志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算起来,我与《河北法制报》从相识、相知,再到不离不弃,已有二十五个年头了。每每忆及与《河北法制报》的点滴往事,一切宛如昨日,新鲜如初。
1999年10月,我刚从部队转业到鹿泉法院政工科工作。上班第一天,科长便对我说,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撰写新闻宣传稿件。
我问道:“行,可带我的老师是谁呀?”只见科长抱来一摞《河北政法报》,说:“这就是带你的老师。”见我心存疑虑,科长接着说:“《河北政法报》能教你写作技巧,还能丰富你的法律知识,只要你用心,她一准儿会成为你的良师益友!”
那时的《河北法制报》叫《河北政法报》。“老师”不会用嘴说话,我便静下心跟“老师”用“心”来沟通。
俗话说“看书看皮儿,看报看题儿”,而我却既看“题儿”,又看“里儿”。我研究报纸上的重要文章,特别是头版刊载的内容,把握时政方针,力求尽快进入状态;琢磨版面栏目设置,掌握条块内容,了解宣传舆论导向及重点;研读佳作,特别是头条、报眼的文章,学习写作技巧,分析灵活的表现手法,领悟写作要旨……几天下来,便勾起了我的“写作欲”,开始试着写作、投稿。
刚开始写的时候,我基本上是跟着报纸学,发现一个新闻线索,就找报纸上类似的文章,照葫芦画瓢地去写。当时,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稿子几易其稿后,再工工整整地抄写到方格稿纸上,然后贴上邮票寄给报社。
稿子发出去了,我的心也忐忑起来,既怕自己的稿子不合报纸的“法眼”,又有些渴盼期许。2000年1月19日,《河北政法报》刊登了我的“处女作”——《鹿泉法院实行“三优先一减缓”》。尽管是仅有几百字的“豆腐块”,却也着实让我兴奋不已、高兴了好几天。
激动之余,我将自己手写的底稿与铅印字来对照,这一比,可吓了我一跳。编辑给稿件加了肩题“让涉案群众过个安心年”,这样,既介绍了环境背景,又烘托了主题,使得文章的“眼睛”更加明亮、陡增异彩。同时,对稿子的段落进行了适当调整,使之更符合新闻宣传的体例格式要求。我清醒地认识到,在众多的投稿中,我的稿件未必有多好,是《河北政法报》给了我这个年轻作者一个成长进步的机会。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爱上了《河北政法报》。她鞭策我坚定了看报、读报、学报的习惯,激励我发现找寻新闻线索、积极撰写投稿,鼓励我走上了写作之路。
随着“豆腐块”见报数量的增多,我的新闻敏锐性越来越强,写作水平也慢慢得到了提升。
后来,《河北政法报》更名为《河北法制报》。我的写作条件也发生了较大改变,由原来的“一支笔,一本稿纸,一盏灯”,变成了“电脑打字,网络传输”,我与《河北法制报》的感情也更加深厚了。再后来,我几次变换工作岗位,但与《河北法制报》始终相守相望。
我感到,“爬格子”虽然辛苦,但只要“钻”进去,却也其乐无穷。多年来,我不仅写新闻类体裁,还写一些“就案说法”“法案”类的文章,诸如《不满法院裁定辱骂法官被拘》《租了土地又反悔,口头取消不算数》等,使我的法学知识更加丰富。我也写些“文苑”类的如《我家的红色故事》《娘的叮嘱》等,使我的文学修养也渐渐得到了提高。我还以摄影、绘画作品等形式,弘扬政法战线先进文化和政法队伍精神风貌。林林总总,二十多年来,我在《河北法制报》刊载大大小小作品二百余篇(幅)……
相陪相伴,一路走来,有困难,有艰辛,但更多的是期待、是喜悦。是《河北法制报》给予我这个“小作者”精心的指导和帮助,是《河北法制报》给予我前行的智慧和力量,是《河北法制报》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和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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