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日前,高速交警滦平大队接到系统报警,一辆辽A牌照商务车在大广高速北京方向塔沟隧道内车速为122km/h。此隧道限速为80km/h,该车超速52%。执勤民警立即在金山岭警务区布置警力将该车辆拦截检查。
经了解得知,该驾驶人单位通知有急事,需要与同事赶时间回北京,其一时图快忘了注意隧道限速80公里的标志,才导致超速情况发生。民警向其详细讲解了山区高速公路隧道不同于正常路面限速设置原理,又说明了进入隧道时明暗交替极易导致驾驶人瞬间致盲现象以及冬季隧道内返潮、结冰和隧道周边团雾等现象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及危害。最终在民警讲解下,驾驶人表示愿意接受教育并承担违法后果。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