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艳青)配合交警检查是每个驾驶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一些违法驾驶人不但不配合,反而企图通过逃跑等方式逃避处罚,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违法行为都难逃法律的严惩。2023年12月25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就查获一名企图通过逃跑来逃避处罚的酒驾司机。
当日12时45分许,该大队执勤民警在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棕色轿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将车驶向路边小道,民警遂前往查看。驾驶人下车后,民警请其出示驾驶证,驾驶人拒不配合,并在其家人帮助下弃车狂奔,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截,成功控制住该驾驶人。驾驶人被带上警车后,在其家人教唆下拒不配合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民警对驾驶人进行警告教育,但是驾驶人依旧不配合,后被强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