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2日
第04版:民生

购房留“尾巴” 调解巧解决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哲

初冬时节,晋州市晋州镇居民郝大姐急匆匆来到晋州市疑难纠纷调委会寻求帮助。调解员吴英哲将她迎进接待室,递上杯热茶,请其细说原委。

原来,郝大姐于2023年6月通过中介购买了张某位于晋州城区某小区的一套单元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标明水电暖、天然气等费用均无拖欠。随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供暖季到来,郝大姐交取暖费时,被热力公司告知尚拖欠2018年、2019年的热损费,共计1426元。郝大姐不满张某未按合同办事,屡次与其电话沟通。张某答应得挺好,但就是迟迟不补交欠费。郝大姐怕11月15日前交不了暖气费耽误供暖,便找到原中介,同时找其他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均未解决,遂找到晋州市疑难纠纷调委会求助。

郝大姐向吴英哲提供了与张某沟通时的电话录音,吴英哲立刻电话邀请张某到调委会协商此事。张某到后颇不服气,认为房屋已经易主,2022年交暖气费时,某热力公司并未让其补交2018年和2019年的热损费。如今要补费,也不应由他交。吴英哲反复对张某讲明利害关系:“购房合同写得明白,不能有水电暖、天然气等历史遗留欠费。现在发现问题,这是该你出的钱,不能说现在房子易主,欠费也易主。不履行合同是违法的,这事儿就算打官司也不占理。”

经过5天的反复劝说,11月15日,张某同意交费,但希望某热力公司在收据上备注是他所交,被拒。当天下午,吴英哲又将双方请到调委会,拟定书面协议,在调委会主任李正波见证下,双方签字按手印。张某当场微信转给郝大姐1426元。此次供暖费纠纷圆满解决,郝大姐握着吴英哲的手笑开了花。

如今,居住在温暖如春的新房里,郝大姐一直感念着吴英哲的好儿,有时走到调委会门前,看到吴英哲不忙,还会进去唠唠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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