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2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副驾驶未系安全带 车祸中被甩出5米外

□ 展鹏飞

近日,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接到报警,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230公里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事故现场有三辆货车分别停在第一、第三和应急车道上,其中第二车道内有一名伤者,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急救中心,并迅速赶往现场救援。

民警对现场进行防护,急救人员确认伤者生命体征平稳,将其送往附近的医院。经对肇事司机问询得知,发生事故的津C牌照小型货车因制动系统故障,打算停靠在应急车道进行检查。然而,在该货车进入应急车道时,由于操作不当,突然刹车,导致后方赣C牌照厢式货车急停刹车,而辽H牌照的货车跟车过近,避让不及,导致追尾前方货车。由于辽H牌照货车上副驾驶位置上的乘客未系安全带,在车辆受到撞击后被甩出车外5米远,险些遭到车辆碾轧。

最终, 辽H牌照车辆的副驾驶由于送医及时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正在康复中。此次事故中,津C牌照货车因低速行驶、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导致此次事故发生,但辽H牌照货车未保持安全车距,以致追尾。交警认定此次事故双方为同等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至关重要。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乘车人员也应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因意外情况受伤。希望广大驾驶员和乘客时刻保持警惕,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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