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4年01月03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为了“万家灯火”

□ 讲述人: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宋营派出所民警 秦强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你们民警为啥非得要当调解员呢?清官难断家务事,不麻烦吗?”身边的人经常这样问我。“调解需要把大家的事当作自己事来办,解决问题不偏不倚,这和我当警察的初心是一致的。”我常常这样回答他们。

前一段的一天上午,我接到耿先生报警,称其将爱车停放在高新区学苑路与祁连街交口东北角的非机动车道,后发现被人故意划了。

接到报警后,我和辅警李少哲迅速到场。耿先生说自己停好车后去商场买东西,十分钟不到车就被划了。我按照程序开始调查取证,发现在车的右侧前门、后门共有三处划痕,划痕不大。其间,耿先生几次询问什么时候能够破案,什么时候能够获得赔偿。我说得找到破坏者后才能破案,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需要双方自己协商、协商不成需到法院提起诉讼。明显听到耿先生叹了一口气。

回到所里后,我开始着手处理此事。在查看相关视频时,发现耿先生在停车的时候,明显与一名男子发生纠纷。我又打电话给耿先生,他支支吾吾地说,其在停放车辆时,因车位问题与一名年轻男子发生了纠纷,他怕影响索赔,就想隐瞒此事。我根据耿先生描述,连夜进行大量调取、查询、比对工作,终于确定了与耿先生发生矛盾的小刘的联系方式。

第二天下午,我与小刘取得了联系。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法律疏导,他承认因耿先生占了自己先发现的车位,气愤之下,一时冲动,用钉子划伤了耿先生的爱车。小刘希望赔偿耿先生的损失,只要金额不是太高。但自己身在外地,请求民警协助处理。

耿先生想尽快得到赔偿、小刘想尽快了结此事,我觉得调解可行。但这起调解看起来容易,要想达成调解需要一些技巧,尤其是双方不见面的情况下。我给耿先生打电话说找到了划车的人,看能不能协商。耿先生表示只要能尽快得到赔偿,可以由民警电话调解解决。但是,耿先生坚持说需要刘先生先道歉再修车,否则没诚意。于是,我就开始了我的电话“外交”:

“小刘,车主认为你有错在先,表示点诚意,给他道个歉……”

“你看,耿先生,当时人家确实先看到这个车位,但技术不好没有倒进去,你占了地儿还骂了人家,行为确实有瑕疵……”

“哥们儿,200块钱太少了,大家接受不了……”

“就三处划伤,你要1000也太多了……”

“敞亮点哥们儿,如果协商不成可就按行政案件处理了……”

“这个价确实接受不了,喷个漆哪需要那么多钱,对方也不是有钱人……”

“400不好听,那390块钱行不行……”

……

经过几轮的交锋,双方终于谈妥。双方互相道歉,小刘赔偿耿先生390元,耿先生不追究小刘其他责任。在商量好来所里签和解协议的时间后,我喝了一口水,看看时间,竟然从下午3时打电话到了晚上8时;看看通话记录,竟先后打出了37个电话,其中最长的通话37分钟,最短的不到15秒!走出派出所门一看,也到了万家灯火的时候。

其实这么忙,不就是为了个“万家灯火”吗?

后来,小刘和耿先生来到派出所签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听到我为他们打了37个电话后,二人都十分感动,其中耿先生还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热情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我们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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