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芳芳)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巩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日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
回访帮教过程中,该院案件承办法官与未成年罪犯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其在缓刑考验期间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情况,询问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并向其详细解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面向未来,建立信心,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随后,案件承办法官向接受该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的司法所了解其在缓刑考验期间的表现,对其下一步社区矫正计划提出建议。通过回访帮教,未成年罪犯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深深自省,一定珍惜缓刑考验机会,认真悔过、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