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通讯员 朱婧伟
赵某系来石务工人员。2021年9月,李某雇佣赵某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两家商铺切割、安装墙板,双方约定赵某只包工不包料。完成安装工作后,李某应支付赵某金额3万余元,但其只支付赵某1万多元后,剩下1万多元未再给付。经赵某多次追要,李某于2022年3月8日向赵某出具欠条,承诺于2023年4月之前付清剩余款项。到期后,李某仍拒绝给付。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便欲将其诉至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款项。
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李明春进行诉前调解。李明春曾经是一名法官,退休后又从事调解工作。身份的转换,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的变化,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接手该案后,李明春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考虑到原被告之前也进行过友好协商,有一定的调解基础,本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他于2023年12月15日组织双方开展了调解。第一轮电话沟通,双方矛盾尖锐,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李明春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啃下这块“硬骨头”,他将双方约至调解室,决定面对面进行第二轮调解。
“我就赚点儿血汗钱,活儿都干完了,他却用各种理由敷衍我,一拖再拖!”调解一开始,赵某表达了不满。
“我并非不想还款,而是好多家单位拖欠我的工程款。我自己资金周转也困难,实在是没钱付给他。”李某一脸无奈。
“争吵不能解决问题。”李明春立即调停,耐心地做起双方工作。他先让赵某激动的情绪缓和下来,并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让赵某认识到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好办法,诉讼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王道。随后,他又做李某工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账留情,仁至义尽。欠钱分两种,一种是没钱还,一种是不想还,借钱见人心,还钱见人品,你们之间的纠纷,你觉得怎么处理最合理?”一番暖心的话语,让双方当事人都向调解员敞开了心扉,说出了实情。原告赵某说之所以找到法院是因为李某不但不还钱,还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被告李某说不是不认可这笔债务,只是好多工程活干了,但回款不好,资金周转不畅,无法给赵某一个满意的还款方案,所以双方谈崩了,才导致了这次诉讼。
李明春摸清了双方症结,决定对症下药,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实质问题。他先让双方对账目进行核对,确定了欠款数额,然后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让双方各自拿出方案,在平衡双方各自权益的基础上,拉近双方心理预期。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赵某放弃违约金请求,李某10日内为赵某结清劳务费。
该案履行期间,李明春又主动跟进,得知李某已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了劳务费后,才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