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韵博)近日,昌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您好,我是辖区居民,我在某村田间树林中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海鸥。”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赶到后,经过多方消息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叫红嘴鸥,俗称“水鸽子”,喜集群,冬季喜欢湖泊、河口附近的泥质和沙质滩涂。
经民警初步观察,这只红嘴鸥体长约35厘米左右,头部和后头羽为沾灰色,喙和脚呈深红色,且翅膀处有明显伤痕,无法动弹。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将受伤的红嘴鸥送至救助站进行后续救治。
据悉,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红嘴鸥现已基本痊愈,民警已经将这只红嘴鸥放归大自然。
民警也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要贸然采取行动,以免对动物造成伤害,或造成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报警,以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