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育和街2号(锐拓)长安颐园综合楼1610号不动产。建筑面积为43.07平方米。起拍价:3948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师法官,电话0311-66758114,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徐莹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柴树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陈强:
本院在执行河北省水利工程局第二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8执3516号执行通知书、(2022)冀0108执3516号报告财产令、(2022)冀0108执3516号限制高消费令、(2022)冀0108执3516号失信决定书、(2022)冀0108执3516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刘红旗:
曹向阳、谷贺敏、刘英荣、陈俊美:
本院在执行你们双方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曹煜贤名下位于桥西区西里新区27-1-402不动产(证号:433051257)进行了网络询价。2023年10月9日本院收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反馈的网络询价报告,结论分别为:上述房产参考价格分别为:1902196元、1902322元、15058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方在收到网络询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如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没有证据支持,本院将据此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附: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报告各1份。
正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