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刘江)日前,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首创“公证+N”模式,完成了秦皇岛市首笔“法拍贷”业务办理全流程公证。
陈先生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竞得了由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处置的一套住宅,由于资金紧张,陈先生选择张家口银行的“法拍贷”业务缴纳尾款。由于“法拍贷”业务模式在秦皇岛市尚属空白,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从保护金融机构资金安全、服务司法拍卖竞买人融资、助力人民法院提高法拍房处置变现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先后多次与银行、拍辅机构、买受人陈先生沟通协商,首创“公证+金融机构”“公证+辅拍机构”“公证+法拍房竞买人”“公证+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模式,为首笔“法拍贷”业务量身定制了一系列公证“产品”。由银行方和买受人共同申请办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由公证处驻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代领司法文书,由公证处驻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代办产权和抵押登记,由公证处的专职外调人员对买受人的婚姻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相关文书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由公证处证据保全中心办理法拍房强制腾退保全公证等,以公证机构为核心点,连接人民法院、金融机构、竞买人、辅拍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形成法拍房竞买、登记、交付全流程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