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陈志天、陈海新、高新运、陈慧泽、陈志祥、刘卫卫:
本院受理原告胡梓龙诉你们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27民初5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五谷农庄食品有限公司、承德金谷酒业有限公司、刘志国、白云霞、付玉杰、刘耀刚: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五谷农庄食品有限公司、承德金谷酒业有限公司、刘志国、白云霞、付玉杰、刘耀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冀0821民初629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姜凤刚、潘茂林:
本院受理原告杨俊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2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董有仁:
本院受理原告阎龙诉你与李秀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冀0723民初12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康保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8日查封被执行人河北绿野阳光家居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石家庄市红房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石家庄市桥东区槐中西路19号院临街,南北长71米,东西宽40.4米,面积为28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总面积:为10600平方米)、查封被执行人河北绿野阳光家居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石家庄市红房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槐中西路19号(安居工程外售点)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3333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总面积:为11600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一、坐落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槐中西路19号(安居工程外售点)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及附着建筑物。土地面积为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600平方米。双方议价价格为1920万元。二、坐落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槐中西路19号院临街,南北长71 米东西宽40.4米,土地使用权及附着建筑物。土地面积为28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600平方米。起拍价 2790 万元,保证金55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3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吴佳骏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12093,特此声明。
宋泓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3409,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