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8日
第08版:法苑播报

景县构建“林长+法院院长”生态治理格局

让生态文明建设“发新枝”

河北法制报讯 (郑云霞)近年来,景县人民法院立足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生态环境优势,积极树立全方位、立体化生态司法保护理念,构建起“林长+法院院长”生态治理格局,为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美丽景县贡献司法力量。

为有效发挥林长制和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加快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有机衔接,保护景县林业资源,景县法院与景县林长办公室会签了《景县“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文件,从工作目标、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以期通过构建“林长+法院院长”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林业改革,完善涉林纠纷多元化解、生态修复共治、执法司法衔接和生态法治宣传等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为推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为切实落实林长责任,守护绿水青山,县级林长、景县法院院长李永玮多次到林区开展巡林工作,详细了解林地资源管护、人员配备、制度保障、巡查检查、防火宣传等情况。他指出,景县县域林地覆盖率较高,林下产业资源丰富,要树立和践行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思想认识转变到具体行动上来,切实做到地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保护好、发展好林下资源和林下产业。法院将严格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压实责任,推进林长巡林常态化,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法治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景县法院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选任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组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系统治理、保护与惩罚并重的理念,依法审理好环境资源案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同时,该院积极主动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府院联动、院校合作、院企交流、跨域协作,与发改委、林业等主管部门及公安、检察等单位畅通衔接机制,促进资源共享,有效提升环资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保证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果。

为助力“森森不息”,该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普及涉林法律知识,宣传依法治林经验做法,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林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院以法院“三进”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大讲堂、巡回审判、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和以案宣教,充分发挥案件教育警示作用,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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