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艳青)2023年12月31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查获一名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其不仅不配合交警检测,还责怪交警“耍套路”。
当日13时52分,该大队民警在对驾驶人王某进行酒精快检时,发现其体内含有酒精,遂请其下车做进一步酒精检测。王某下车后拒不配合检测,并责怪民警说:“你们这是达不到酒驾范围不放过我是不是?我知道你们是怎么回事,别耍套路,没用!”民警再三进行教育劝导后,王某依旧不配合检测。对此,民警强制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2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