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腾旭)日前,一起因水管跑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赤城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成功化解。
2022年,赵某将其自有房屋租赁给杨某居住。杨某居住期间,因院内井中自来水管跑水,导致赵某自有房屋及相邻张某、李某的房屋损坏,给张某、李某造成严重损失。2023年11月,张某、李某将赵某、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万元。
赤城县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法官刘玉涛接手此案后,首先电话联系张某和李某,详细了解房子被淹状态,询问两人是否需要对房屋损失申请鉴定,告知其一旦启动鉴定程序,不仅拖延时间,而且会带来不必要的支出,一定程度上反而增加了损失,且双方系邻居关系,应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张某和李某的态度有所缓和。刘玉涛趁热打铁,及时联系赵某和杨某,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经过反复协商,原、被告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赵某一次性赔偿张某、李某房屋损失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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