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0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以检察之力 守护“幼苗”健康成长

——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侧记

□ 杨晓菲 田梦灵 刘欢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守心”的工作。近年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展,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日前,该部被评为“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司法办案 守护正义

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办理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两年来,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31人,起诉421人。该部先后对两起恶性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起抗诉,抗诉意见均被二审法院采纳。一起“零口供”性侵案件改判,被评为河北省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献县检察院办理的崔某某、周某某、赵某某强奸案被评为河北省第七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全省第一起发挥强制报告作用的“王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通过建立“主动审查+部门合作”的救助帮扶机制,该部先后筛查困境儿童线索并联合民政等部门实施救助6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0.15万元。

同时,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指导青县检察院设立河北省首家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以青县、沧县为试点在全市统筹建立“1+16+N”家庭教育指导网格化体系,共建家庭教育指导站268家。同时,青县检察院获评全省第一批“家庭教育指导示范院”。

数字赋能 提质增效

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持续对全市1400余辆校车进行筛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监督治理,保障了学生的出行安全。2023年6月,沧州校车治理的经验在全国数字未检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023年8月,校车治理监督模型和未成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模型在全省推广。同时,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积极探索构建强制报告制度履行和留守儿童帮扶法律监督模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融合发力 全面保护

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以一体化履职推动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共办理撤销监护权、追索抚养费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余件,办理涉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

(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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