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婧 郝雪)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万千家庭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1月9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体局在辖区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
宣化区检察院与区教体局深入宣化区第二、第四中学,区幼儿园及两所乡镇小学,对学校内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情况,食品加工、存储、运输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就食堂的采购记录是否完备、产品是否合格、餐具消毒是否合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方面,以及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查看。本次专项检查还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高油、高糖、高盐相关食品为重点项目,查看了食品成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通过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经相关行政许可从事餐饮服务,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遵照落实。
今后,宣化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紧密协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助力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