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4年01月12日
第03版:法案

大学生贪小利误入歧途 检察院不起诉重塑人生

河北法制报讯 (石磊 孙杰)“太感谢纪检察官了,把我儿子从犯罪悬崖边上拉了回来,给他迷途知返的机会。相信他一定能够牢记人生深刻教训,不再重蹈覆辙,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日前,犯罪嫌疑人储某和其母亲专程从广东来到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向该院检察官纪国亮送上一面锦旗。

前一段时间,乐亭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储某在大专毕业前的实习期间,为挣钱补贴生活费用,在网上寻找兼职时发现一则兼职信息,声称只需用银行卡“刷流水”即可赚钱。涉世未深的储某觉得这样赚钱容易,便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并从中获取好处费。后储某发现该银行卡被冻结,在寻求“司法解冻”时被查获。

经查,储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均被不法分子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案件移送至乐亭检察院后,检察官纪国亮发现,犯罪嫌疑人储某正在福建福州某高校就读,其行为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考虑到其系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且表示认罪悔罪,有感化挽救的基础。到案后,储某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若对其提起公诉,储某会被贴上犯罪标签,成为人生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学业可能因此终结,整个人生轨迹将会改变。为了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储某,最大限度地传递司法善意,让其顺利完成学业,良性回归社会,纪国亮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教育引导储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同时多渠道了解储某家庭情况、在校表现、品德修养等,学校也为其出具了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证明材料。

本着对储某高度负责的态度,纪国亮向该检察院检察长高强汇报了整个案件情况,并提出拟对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初步意见。该案经检委会充分深入讨论,同意对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

纪国亮向犯罪嫌疑人储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叮嘱其珍惜改过机会,走好人生路。储某声泪俱下表示一定会汲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读书,将来更好地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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