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2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返还彩礼起纠纷 耐心工作解心结

河北法制报讯 (张亚姣)近日,定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党红欣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不仅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解开了当事双方的心结。

王某、甄某原系夫妻,结婚时间不长,因家庭矛盾离婚,离婚前甄某同意返还彩礼款10万元,并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半年内还清。约定时间已过,甄某无任何还款迹象,王某父母多次到甄某家中催要未果,引发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委托自己的父母参与诉讼。

定州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了解案情,认为双方无其他实质矛盾,有一定调解基础,便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父母联系沟通。一开始,调解沟通工作并不顺畅,当事双方父母情绪都非常激动。王某父母认为,双方用借条的形式约定了退还彩礼的数额,对方理应按照借条返还款项。而甄某父母认为,当初是王某一家胁迫自己女儿签下的借条,并且还款期限已过去5年,不同意返还。

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当事双方父母的心情,一边继续尝试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两个孩子离婚已经5年,既然双方协商约定了退还彩礼的数额,一直拖着或者打官司置气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加深矛盾。双方坐下来好好沟通,解开心结,才能把事情彻底画上句号。”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当事双方父母的情绪有所缓和,答应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分歧较大。

承办法官认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是做好双方父母的情绪疏导。为妥善化解这起纠纷,承办法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对当事双方父母做工作,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甄某承诺一次性支付王某4万元,王某对剩余款项不再追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甄某父母以现金交付的方式即时履行,双方父母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在这起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注重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找准矛盾的焦点和症结,有针对性地进行情绪疏导和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当事人主动即时履行,既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又减少了衍生案件,有效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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