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忻世杰 郝雪)“拖了三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今年我终于能过个好年了,你们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和为民司法的情怀让我深受感动,谢谢你们!”1月8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收到一封张某某写来的感谢信。
事情还得从一起支持起诉的案件说起。2020年5月,刘某某雇佣张某某开大车,约定每天工资300元,后来一直拖欠张某某工资5050元。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宣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刘某某拖欠张某某5050元工资款的事实。在前期与法院多次沟通协调后,检察官支持张某某向宣化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主动开展调解,积极与刘某某进行沟通,以案释法,告知对方检察机关就此案已经支持起诉,希望其高度重视,并耐心为其讲解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同时动之以情,让其换位思考,想想付出劳动拿不到报酬的一方该有多么绝望。经过检察官耐心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送达感谢信时,张某某表示已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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