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8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判后调解 被告主动履行义务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郭腾旭)1月15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经法官当庭及判后多次协调,被告自动履行返还义务,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2019年11月30日,栗某将某村四间正房独院卖给张某,售价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2023年4月,因所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存在问题,张某被告知栗某无权在该土地上建设房屋,该房屋系违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于同年12月14日将栗某诉至赤城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经过庭前及庭审过程中反复调解,双方就返还数额争议仍较大。今年1月4日,法院依法判决栗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栗某返还张某购房款20万元。上诉期内,承办法官仍未放弃调解,坚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继续根据案件事实,从法、理、情等方面化解双方纠纷,通过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1月15日,栗某一次性返还张某全部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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