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潇)给点“好处费”就能找到心仪的工作,这样的“好事”听起来非常心动,但其背后往往是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2023年12月29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安排工作为由实施的诈骗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6年8月,白某结识了被告人何某,何某表示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其儿子调动工作,但需要白某先交1500元用于花钱请人吃饭,疏通关系。信以为真的白某通过其儿子给了何某2000元现金。2018年10月,白某询问何某办理调动工作的事情,何某谎称可以把白某儿子安排到公安局工作,但还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同年12月,何某谎称需要花钱办理相关手续,再次向白某索要4000元,白某让其儿子给了何某4000元,之后就再也没了下文。
后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16年至2018年间,何某以可以帮助调动工作、办理特殊工种等为由,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20余万元。
峰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