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记芳)1月10日,张某在内丘县城一散酒商店品尝白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内丘县公安交警大队当场查获,受到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当日中午,张某驾驶摩托车到县城买散酒,在一售卖散酒商店品尝两杯白酒后,驾驶摩托车返家途中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于2021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如今再次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无证酒驾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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