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3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飞来沥青糊住挡风玻璃险酿事故

高速交警依法查处遗洒车辆驾驶人

河北法制报讯 (滕腾 黄文慧)1月10日,齐先生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危险瞬间,一波黑色物体直接覆盖了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车辆处于“盲驾”状态,好在当时高速公路车流量不大,齐先生缓慢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并报了警。

当日17时许,高速交警霸州大队执勤民警到达齐先生报警位置,此时,齐先生仍惊魂未定。他向民警介绍了情况,当时他正行驶至津雄高速天津方向73公里处,原本在左侧车道正常行驶,突然车窗上被喷了一片黑色的液体,他本想用雨刮器清理一下,没想到不但没有清理干净,反而造成前挡风玻璃整体污损,没有办法继续驾驶,他表示应该是右侧车道行驶的一辆油罐车喷射出来的液体。

经过民警现场查看,初步判断这个黑色液体为沥青。因为齐先生没有提供准确的车辆号牌,也无法确定事件发生全过程,于是,民警利用路面监控设备来还原当时的情况。原来,始作俑者是一辆冀J牌照的油罐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内不明液体喷出,散落至正在旁边车道行驶的齐先生的灰色轿车前挡风玻璃上。此后,油罐车驶离现场。民警找到了冀J牌照油罐车驾驶员迟某,确认该油罐车辆拉运的确实为沥青。

1月15日,冀J牌照车辆驾驶员迟某与其所属黄骅市某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来到高速交警霸州大队接受处理。在民警出示的各项证据面前,迟某承认自己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迟某介绍,当天他在驾驶过程中,因急刹车频繁导致罐体内压力过大引发罐上呼吸阀故障,以致沥青喷发。交警认定,迟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遗洒、飘散载运物,被处以200元罚款。高速交警霸州大队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下发整改告知函,要求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车辆的检查管理,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交警提示:

车辆出行前,驾驶人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态正常。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特别是运输危险化学品、牲畜等特殊物品车辆,要尽量减少制动次数,尤其避免使用紧急制动,以免出现危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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