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杰
1月12日晚,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查获一辆未悬挂危险品标志的危险品运输车,该车还涉嫌超宽载货、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当日21时30分左右,执勤民警巡逻至邢衡高速衡水北停车区,在对一辆黄牌货车进行检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原本车前、车尾部有悬挂危险品标志的地方均未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这异常的现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经查,该车于12日5时左右依然在高速公路行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品运输车在凌晨0时至6时是禁止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叶某解释,为了缩短运输时间,于是将车辆前部、尾部危险品警示标志摘除了。
民警对司机叶某的做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实施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机动车载货宽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危险品运输车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段内行驶;要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提高其他驾驶员警惕性的同时,也有助于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危险物品本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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