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杨仕满 桑思照)1月18、19日,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为期两天的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00余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60余起。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该大队在县城分成若干个行动小组,每个小组把守一个路口,对过往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未上牌、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同时,成立6个巡查小分队,在县城“四纵四横”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商场、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严格检查,不留死角。
整治行动中,全体民辅警正确使用规范文明用语,讲究策略,对当事人耐心劝导,平和对话,得到广大出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头盔佩戴率明显上升,为春运、春节的到来打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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