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祥瑞 胡彰烁)“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南宫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聚焦“四个领域”,落实“八个一批”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攻坚克难、接续奋斗,坚决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以办案为中心,打好生态环境治理“主动仗”。该院紧扣专项监督部署,结合南宫市域等水系生态南宫湖、环城水系、清凉江、索泸河及西沙河等主要河道,联合河长办、水务局、生态环境局,重点针对倾倒垃圾废水、非法占用河道等问题开展走访踏查,同时利用数智平台搭配无人机巡查等智能化手段摸排线索共计52条,立案31件,制发检察建议31份。其中,该院与巨鹿县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督促整治西沙河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典型案例,获评邢台市2023年度“人民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
加强内外联动,织好生态保护配合机制“守护网”。该院强化内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将专项监督列为“一把手”工程,抽调各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小组。各部门密切协作,全方位、全流程提供技术、经费、警务、宣传等支撑,积极移送案件线索、配合调查取证。其中,司法警察协同配合检察官督促河道综合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评为典型案例。
加强检检联动,形成保护合力。该院联合巨鹿县检察院建立《关于建立“西沙河”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会同威县、邱县、曲周县、故城县等地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老沙河——清凉江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相邻检察机关凝聚生态保护共识,搭建工作机制,形成生态保护、河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持续跟进监督,抓好公益检察工作“回头看”。该院将“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嵌入公益诉讼全过程,努力让受损公益得到恢复。他们坚持日常实地走访,对案件办结后环境损害是否消除或减轻、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启动等进行综合评估。他们通过实地察看、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评估31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职能部门就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4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群众参与评价,公益检察在凝聚社会共识中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
加大宣传力度,奏好保护生态环境“主题曲”。该院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维度法治宣传,使专项监督深入人心。他们投放120块电子广告屏播放宣传视频、576个宣传点位刊登宣传海报,在当地电视台投放宣传视频及报纸刊登专项监督内容及成效。检察干警走进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及学校,发放宣传页等3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0余次,征集线索60余条。他们积极撰写相关宣传稿件被中央级媒体刊发6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现代化研究》在第十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