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惠娴)去年以来,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沧县检察院树立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理念,出台工作方案实行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情况登记制度,明确行政、刑事检察部门开展不起诉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程序,整合监督资源,最大限度释放监督效能,推动线索转化成案。该院对近一年来办理的300余起不起诉案件进行汇总梳理,对涉及的20余个罪名加强调研,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常见罪名行政处罚审查指引》,全面掌握不起诉案件的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及处罚机关。
沧县检察院与沧县政府出台《“检察+行政”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设立府检联动工作联席办公室,与沧县公安局、沧县人民法院、沧县交通运输局等共同签订《关于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领域细化接收反馈、信息共享、跟踪监督等机制,通报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常态化与全覆盖。
该院树立大数据思维,通过自主搭建的交通肇事与危险驾驶行刑反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执法程序不规范、未及时吊销驾驶证、被不起诉后未给予行政处罚、问题出租车司机等线索。同时,开展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规范公安执法,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被不起诉人的处罚标准不明确问题进行座谈研讨、确定处罚尺度,避免不刑不罚。
沧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听证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人民监督有机融合,增强监督刚性。向被不起诉人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告知被不起诉人即将面临的行政处罚,为后续转行政处罚奠定基础。该院针对王某非法狩猎罪反向衔接一案,举行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王某自觉履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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