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建柱)近日,社区矫正对象魏某某向饶阳县司法局饶阳镇司法所送上一面书有“热情服务 真诚为民”的锦旗,表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暖心关怀和真情教育的感激之情。
社区矫正对象魏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在饶阳县饶阳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为三个月。入矫之初,司法所工作人员刘宁详细讲解了矫正期间的相关规定,在了解到魏某某的各种担忧顾虑后,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不厌其烦地耐心对魏某某进行心理疏导。魏某某表示,自从危险驾驶后,精神受到了很大打击,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暖心社矫”解开了自己的心结,重新燃起了自己对生活的信心。今后,自己将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各项活动,期满解除后一定会遵纪守法,绝不重蹈覆辙,开启积极向上的全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