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文聪)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市民买放心肉、过放心年,近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市域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照明设施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活动中,办案干警发现部分生鲜肉类销售点位有使用“生鲜灯”增亮、增红情况,通过目测对比光源色差,并拍照、以便携式光谱分析仪现场抽检等方式,对“生鲜灯”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等参数进行测量和分析,调查结果显示部分“生鲜灯”确实存在显色指数过低、照度过强或过弱等问题,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产生误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月17日,深州市检察院就发现的问题与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市市场“生鲜灯”的依法管理,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从源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月19日,深州市检察对行政机关履职现场跟进监督,就辖区内生鲜肉食等经营主体使用“生鲜灯”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相关违法情形,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