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黄杰)近日,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的悉心工作,使花甲老人王某与大儿子重归于好,弥合了这对父子亲情。
王某有两个儿子,其一直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大儿子常年不在家,未尽赡养义务。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大儿子王大某履行赡养义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王大某每年向王某支付赡养费3600元。眼看年关将至,赡养费还没有着落,王某的心里愈加焦急,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但其名下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赡养费。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得知,被执行人一直认为王某偏心小儿子,久而久之父子间产生隔阂,这才怠于履行赡养义务,且其常年外出务工,难以照顾王某。考虑到此案为家庭纠纷,且王某年事已高,后期仍需被执行人照顾,为切实解决老人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积极沟通调解,从情理和法理入手,对被执行人进行心理疏导和释法明理,讲述王某对大儿子的养育付出,尽力解除儿子对父亲的误解。王某大儿子也倾诉了自己的生活压力,希望父亲理解和体谅自己。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与当事双方的反复沟通,被执行人履行了赡养费用,并表示今后会尽心照顾父亲。至此,这起老人赡养纠纷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