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卓域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启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与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5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卓域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康玉儒诉你与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5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因原告康玉儒在期限内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卓域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冀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诉你与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5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4年2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永安街46号金裕花园2-1-2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430033679】。建筑面积为85.26平方米。起拍价:777358.17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43,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