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徐强:
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26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田钲阳:
本院受理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田钲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5民终457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501房间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中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二审被上诉人辛庆飞、辛会玲、辛文鸽、辛春景、刘东海、李占杰、隆尧县维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5民再6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周文生: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周文生与被申请人郭新叶、刘秀平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5民再4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封冬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3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连帅峰、郭利霞: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照国与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霍艳梅、仲裁员何春雷、冯梅英共同组成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15日上午9点整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电话0310-3084515)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参加庭审,否则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邯郸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赵静: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冯梅英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318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上午9:0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6室、0310-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李鑫宇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66180,特此声明。
王英明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02501,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