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吕广燕 孙国静)“我被他人冒名进行婚姻登记,这些年可把我害苦了,希望检察院能给我主持公道!”日前,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被他人冒名婚姻登记长达23年的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
原来,陈某某因被冒名婚姻登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以超过起诉时效不予立案。无奈,陈某某又去民政局要求撤销,但民政局亦无权撤销。这“离不了的婚”致使陈某某遭遇多方挫折,求助无门,最终,陈某某抱着一线希望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高碑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受理陈某某监督申请后,决定重点围绕涉案婚姻是否存在冒名登记问题开展调查核实。检察官对线索深挖细查,询问陈某某了解案情,后实地前往民政局调取陈某某婚姻登记档案资料,通过组织辨认档案照片信息、人像比对、调取证人证言,查实陈某某确系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认定民政部门对陈某某与张某某的结婚登记信息错误,应当予以撤销。
1月29日,该院就督促民政局撤销冒名婚姻登记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分别发表意见,经评议一致认同检察院对民政局出具撤销陈某某与张某某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听证会结束后,该院向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书,民政局参会代表表示,完全采纳检察建议。2月5日,民政局撤销了对陈某某与张某某的错误结婚登记信息。
“感谢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这个困扰我多年的难题终于解决了。”陈某某激动不已。被他人冒名婚姻登记最终在该院的审理下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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