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7日
第03版:理论

强化奋斗精神 提升道德修养 做向上向公向善的优秀法治人

□ 葛朋静

向上而奋进不止,向公而廉洁自律,向善而崇德求真。“向上、向公、向善”是人生积极正向的价值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坚定道德追求,不断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就一定能够为中华民族乘风破浪、阔步前行提供不竭的精神力量!”结合长期工作经验,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只有坚持“向上、向公、向善”理念,才能不断进取,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奉献事业。

向上是一种迎难而上、不断求进的奋斗精神。向上之心,为我们提供不断超越和追求进步的源动力,帮助我们迎接新事物、战胜新挑战、接受新思维、胜任新岗位,不断向上奋进、跨越求变,更好地实现成长进步,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向上,就要保持一股不断学习、不断求索的冲劲、干劲。无论在学习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保持时刻向上的冲锋姿态,通过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

向上,也要拥有一份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韧性、心性。古今成大事者,不仅需要勇往直前、一鼓作气地果敢决绝,也要有埋头苦干、蹄疾步稳的心性气度。只有把各项工作落在细上、落在小上、落在实上,才能实现博观约取、厚积薄发。

向公是一种公道正派、敬业负责的工作态度。要时刻保持“向公”的自律性,做到敬业克己、勤勉担当,坚守红线、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公私”关系作出重要论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向公,就是要时刻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保持艰苦朴素、公而忘私的光荣传统,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小心,做到洁身自爱、公道正派、坚守底线。

向公,要常怀慎微之心。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严守党纪国法,守住廉洁防线,管好八小时之外生活交往,管好身边家属,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违法问题。要常怀慎独之心。古有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阐明心志、拒绝贿赂,启示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树牢底线意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面对诱惑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向公,需要坚持公心办事,正确行使权力。王安石说过:“公义不亏于上,私行不失于下。”要以向公为“用权”的衡量标尺,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时时谨记依法履责、公正办案,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求,严格公正司法,践行法治信仰,确保承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向善,是一种崇德笃行、至诚求真的人生境界。时刻保持“向善”的自觉性,做到目光明澈、心中笃定,抵制错误诱惑,坚持担当干事。向善之心,一方面可以激发正向精神动力,强化想干事的激情,坚定能干事的信念,实现“有所为”;另一方面,能够形成正确价值指引,帮助我们摆脱诱惑、杜绝“恶念”,做到“有所不为”。

向善,必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能够指引我们对待人生和事物的良性积极态度,让我们保持诚实、勤奋、守信的品质,使我们成为有责任心、有同情心、有爱心的人。向善,就是要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积极追求发自内心、源于自觉的崇德向善境界,将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不断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

向善,必须敢于作为、善于作为。要保持一种主动做好事、积极干成事的内心自觉,坚持立说立行、真抓实干。要对标“争第一、创唯一”,在完成一项项艰巨任务中,锻造敢想敢为、善作善成的能力担当,磨砺脚踏实地、崇德向善的优秀品质。特别是面对复杂疑难、利益多元、分歧较大的民事案件时,要用心用情做好释法明理,依法审慎实质化解争议,确保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助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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