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7日
第04版:民生

法官“对症”施“良方” 助企纾困解难题

河北法制报讯 (郄龙腾)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窦妪法庭通过寓法于理、理融于情,成功化解了两家民营企业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用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互助共赢的良好效果。

被告山西某公司向原告石家庄某公司定做5000套礼盒,两家公司员工在微信中约定了价格、工艺和材质要求,原告向被告发送了盖章的制式合同文本,被告虽未盖章回传给原告,但向原告支付了5万元预付款。后在被告多次催要下,原告将制作完成的2000套礼盒成品及半成品交付被告,并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全部货款。因被告拒不支付剩余货款,原告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双方提交的证据,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当遵循只有一方盖章的制式合同,并且对合同内容存在不同理解。考虑到若轻易出判,双方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双方正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解决该案。

承办法官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角度出发,通过微信群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敏锐地捕捉到双方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了解到原告已经为制作礼盒进了原材料,一直存放在仓库里,如果不继续制作,将会产生较大损失;而被告收到礼盒后仍然可以出售获利。因此,法官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努力为双方当事人制定最佳解决方案。双方经过多轮交换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目前,双方已经按照协议履行完毕。

“感谢栾城法院心贴心的帮助,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1月24日,原告公司来到窦妪法庭,将一面印有“尽职尽力促成调解、全心全意保护债权”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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