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7日
第08版:平安·基层

法律援助解“薪”愁 让农民工安心过年

□ 袁军合 马彦丽

“真心感谢你们的大力帮助,王某拖欠我们一年多的工资,今天终于要回来了,我们也能高高兴兴地过个好年了。”近日,刘某给行唐县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3年11月初,行唐县某村村民刘某兄弟二人心事重重地来到行唐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希望帮助讨回他们被拖欠的工资。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2022年6月至8月,刘某兄弟二人受雇于行唐县某村村民王某,参加某地自来水改造工程,工程施工期间由第三人张某带班干活。该工程完工后,王某欠刘某兄弟二人工资共计14580元。一年多的时间里,兄弟二人曾多次找王某索要,但因他们和王某之间没有欠条等有效证据,王某每次都以种种理由搪塞。兄弟二人无奈之下,来到行唐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之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日指派擅长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援助律师代理此案。鉴于此案刘某兄弟和王某之间没有任何欠付工资证据,仅有第三人张某手中记工本及有关的“施工证明”,张某作为带班人,亦是债权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单凭此“证明”不能足以认定刘某兄弟与王某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也不能认定王某欠付工资事实。法律援助律师将张某列为案件第三人,对案件办理提供帮助。同时,法律援助律师告诉受援人可通过与王某通话录音等方式进一步取证来夯实有效证据。

在有关有效证据具备后,法律援助律师全权代理刘某兄弟二人将王某诉至行唐县人民法院。在法庭上,王某支支吾吾,极力掩盖事实真相。律师义正词严地告知对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谎言不能掩盖事实。人应该以诚为贵,做生意更应该诚实守信,事业才能做大做强。正是基于彼此之间相互信任,才在一起共事,不能因为这1万多块钱失去信誉……”随后,王某在律师出具新的证据后哑口无言,终于承认了欠款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某兄弟劳动报酬14580元及利息,后刘某兄弟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近年来,行唐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设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等多种措施,扎实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赢得了受援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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