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唐新轩)近日,唐山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胡权利通过4个小时的调解,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就连被执行人都给他点赞。
当日上午10时,胡权利将被执行人徐某传唤至法院,开门见山道:“老徐,打算什么时候还钱?你已经拖欠了很长时间了。”一提到还钱,徐某的态度开始激动起来:“等我有钱的时候吧,现在我没钱,有钱不早还了?”“老徐,你换位思考一下,人家只是普通工薪阶层,上有老下有小,也是需要钱的时候,挺不容易的,你也替别人想想。”“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还不容易呢。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有本事把我拘留吧。你们能拿我怎么样?”徐某态度十分强硬,不愿意配合执行工作。胡权利一听这话,话锋一转,严肃地说:“老徐,你要这么办事,我可要跟你说道说道了。之前你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已经违法。经调解后,你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你又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未提交财产报告,我院依法可对你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希望你能摆正心态,不要因为拒绝履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胡权利说着,便拿起电话给法警队打去。徐某一看胡权利来真的,马上站起来,拦住胡权利:“别打别打,胡法官,我说的都是胡话,咱们可以再商量。”此时已是午休时间,调解仍未结束。最终在胡权利苦口婆心教育下,徐某沉思片刻说:“那不行给我女儿打个电话吧。”徐某与女儿通过电话后,其女儿主动来到法院。胡权利继续向徐某及其女儿释法明理。徐某女儿慑于法律的威严,同意替父亲先还部分案款,剩余案款逐月给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临走时,徐某说:“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是我真心为您的工作点赞!”胡权利终于长舒了一口气,抬眼看去,已是下午2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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