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刘志
近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调解员崔银中参与调解的一场知识产权纠纷圆满化解。崔银中电话回访时,当听到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并对老崔的耐心调解表示真心感谢时,老崔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
2023年12月底,在鹿泉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驻守的调解员老崔接到一个诉前调解案子,案卷很厚,经过认真翻阅,老崔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广州某动漫科技公司开发创作的一个网络动漫形象及系列动漫产品,深受广大观众喜爱,去年年初授权青岛某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为该动漫形象的唯一维权主体。去年11月,广州某动漫科技公司发现石家庄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文章中,两次使用了该动漫产品,于是该公司律师通知了青岛某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随后,青岛某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就石家庄某公司侵权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石家庄某公司支付侵权费两万元。
化解基层矛盾,是人民调解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老崔考虑到当事人双方一个在山东青岛、一个在河北石家庄,于是就采取了“电话+网络”调解的方式。他先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掌握了双方更多的信息及诉求,再根据掌握的情况拟定了和解方案,然后将双方代理人约进“网上调解室”。
在网络调解中,老崔紧紧抓住“侵权者虽然侵权事实成立,但并未产生任何经济利益”这一关键点,引导双方在承受范围内合理化解矛盾,并且分析了跨省诉讼给双方带来的诉讼成本,最终促使双方做出让步,成功签订调解协议,石家庄某公司一次性向青岛某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赔偿侵权费用1500元,青岛某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收款后不再追究石家庄某公司任何责任。一场因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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