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冯腾飞)2月20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教育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会,对3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通过人性化帮教手段,帮助其尽早回归社会。
“希望你们能深刻反思和反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珍惜法律给予的从宽机会,以后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训诫会上,检察官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和殷切教导,从分析犯罪成本和后果、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如何去践行等三个方面,引导罪错未成年人提升法律意识和做好自我管理。在现场,涉案未成年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书写上交了悔过书,表示愿意积极悔改,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同时,检察官通过深入了解罪错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和心理状况,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他们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现场宣读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改变不当教养方式,认真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与孩子加强有效沟通,发现孩子存在认识错误、行为偏差等情形要及时纠正,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加强对孩子的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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